招收对象:
1、福建籍、外省籍(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的初中毕业生,并取得初中毕业证者;
2、中考分数不低于当地普高线下50分内的初中毕业生,并取得初中毕业证书者;
3、赞同衡水教育管理、教学模式者,品行端正、立志高考;
4、凡有纹身、染发、烫发者,禁止报读;
入学须知:
1、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2、初中阶段纸质档案、初中毕业证复印件(开学后在上交);7、高考3+1+2选择组合及我校计划招生人数:
学生须知: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中专)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对违反规章制度者,学校有权做出退学开除学籍处理;
(2)来校就读时,签订《教育管理承诺书》,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模式,赞同衡水的方式方法、教育教学理念,努力认真学习三年,梦圆理想大学;
(3)禁止动手打架、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禁止无请假及夜不归宿、禁止谈恋爱、禁止携带智能设备(学校统一发放一部老人机,便于联系使用,智能手机在校学习期间统一上交学校保管,只在星期天上午可以调节半天);
(4)在校学习期间(星期日下午2:00--星期六下午5:40).每周六天半学制,在此期间不得随意请假,旷课、迟到、请假等,否则将记录学生档案;
(5)在校学习期间,为了不影响他人休息,家长与学生的联系时间为:晚上9:10--10 :00,若其他时间有急事,可联系班主任代为转达;
(6)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只在星期六晚及星期天上午学生相对放松 只为调整心态,每个时间段都有老师跟踪服务,做到让家长放心、安心。
(7)学生与家长沟通商量确定,以学生自愿就读为原则。